【交換生】2019秋2020春出國交換計畫(不含陸港澳)申請資訊

20192020春出國交換計畫(不含陸港澳),申請資訊如下:

一、交換生資格:

1. 申請對象與資格(不符資格者無法提出申請):本校大二以上在學學生可提出申請(不含在職專班生)。

2. 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6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 3.2以上,或名次全班前5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106學年度下學期排名預計於1079月開學第三週後公布)。

3. 申請交流期限為2019秋季班一學期、2020春季班一學期或2019秋季班至2020年春季班一學年。

4. 需具備符合校內規定之2年內(201610月以後)外語能力檢定成績,詳細語言能力請參考本處網頁說明(不接受TOEICGEPT, 不接受補件)

*南大校區同學請將百分制成績換算成等級制,可參考教務處註冊組換算對照表。(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3-1086-53644.php)

二、交換生獎學金申請資格:

1.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限本校在學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6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 3.4以上,或名次全班前2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2. 學生海外學習獎學金:限本校在學學生,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6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 3.2以上,或名次全班前30% (取前兩學期名次平均)。

3. 2019/2020春年度補助國家優先順序如下:

(1)新南向國家-印尼、越南、汶萊、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

(2)中南美洲國家-智利、阿根廷、巴西(3)中歐國家-立陶宛、拉脫維亞。

三、申請文件說明

1. 線上系統申請:登入系統,按照系統步驟填寫出國交換生申請表(1029點開放線上系統,1012日下午4點關閉系統,系統主要填寫個人基本申請資料及選填志願,填寫完成後列印紙本文件)

2. 2019/2020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置於本處網頁清華學生>海外姊妹校交換生>下載專區)

3. 歷年成績單正本: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碩一為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博一生為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成績須包含106下學期在校成績,建議於1079月開學第三週後申請成績單)

4. 國外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中文即可,選填2間學校需填寫2間修課計畫,選填10間須填寫10間修課計畫,同時須確認各間志願之交換期程,依此類推)

5. 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2016101日後之語言能力證明,此為必備資料,缺件視為無效申請件)

6. 身份證正反面(外籍生/僑生為護照、陸生為入台證)影本。

7.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8. 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不限格式)

9. 助審資料。

四、報名方式:送交線上申請列印文件+2019/2020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至所屬系所單位審核。(所有申請者皆須至線上系統填寫列印繳交,方可視為有效件,線上系統申請列印資料務必與2019/2020春申請表格填寫基本資料志願序時程等皆需相同,請務必留意,若有出入將以線上系統所填之資料為依據!線上系統於1012日下午4點準時關閉)

五、相關說明、文件下載、常見問題請至以下網址詳閱

http://oga.nthu.edu.tw/outgoing-exchange

六、 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http://oga.nthu.edu.tw/overseas.outgoing/list)。名額請參考2019秋季班和2020春季班名額,寫"0”或空白即表示無交換名額,各校申請門檻資訊請參閱個國外學校網站資訊。

七、 其他注意事項:

1.志願分發標準:甄選計畫優先採志願序分發,建議同學若第一志願若已選填熱門校(選填人數等於或大於國外學校提供之交換名額),第二以後之志願避免選填熱門校,才可降低落榜二次分發情況;申請期間同學可於線上系統查看各校選填前三志願之人數。同學選填志願校於系統關閉前皆可變動,請確認系統選填與紙本繳交之志願吻合,不吻合者將列為不合格件。志願序相同時,若有多人選填,將依審查委員之評比成績擇優及領域平衡分發志願,未被分發到者將列於次一志願再進行分發。

2.近年選填滿額之地區: 如美洲(美國)、歐洲(德國、荷蘭、瑞典、挪威)、亞洲(新加坡)等國家。未滿額之地區,如亞洲(新南向國家、蒙古)、歐洲(法國等)、南美洲(智利、阿根廷、巴西)等國家。

3. 同學請依本身專業背景查詢相對應之學校學程或計畫,並請查詢姐妹校國際處交換計劃資訊,確認本身是否已達該校語言及學業成績標準;若選擇課程為英語授課,須具備達B2以上之英語能力,若修課課程為當地語言之課程,如日語、德語、法語授課,則建議達日語N2(絕大多數學校)、德語B1、法語B1以上之能力。

4. 本計畫通過校內申請不代表獲姊妹校錄取,且每人限一次機會申請姊妹校,故請同學務必確認志願與本身專業領域相關及語言能力達姊妹校要求,避免國外學校拒絕之遺憾。

5. 獎學金名額有限(申請資格請參考獎學金辦法,不符資格者請勿勾選獎學金選項),建議同學選填志願已未獲補助之情況考量選填學校及交換期程;若未獲獎學金仍有意前往交換,請務必複選線上系統和申請文件之”願意自費交換”選項,不願意自費者無須勾選自費選項。

6. 2019秋及2020春名額表單數據說明:如日本京都大學秋季及春季各寫2,此代表整學年加總為2名名額,並非每學期各2,不論同學申請一學期或一學年交換,皆會使用到該校1名名額.

7.校內審查流程及評比:系所初審->院辦複審-校決審。所有申請者的申請成績皆須經此程序進行。系所院階段審查之評比依據各教學單位審查委員決定,建議同學選填熱門志願可考量本身的在校成績、語言能力、綜合表現等考慮是否選填。            

8. 相關問題可參考本計畫之”常見問題”

八、科管院學士班收件日期自2018102日至1012日止,本班同學如有意願申請請於此段期間將完整申請資料送至系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