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星計畫Q&A

國立清華大學繁星計畫--

九十六學年度大學推薦保送入學 常見問題集

 

Q1:各高中推薦保送是全國各高中皆可推薦一名嗎? 是否有視學校規模大小彈性調整名額分配?

A: 本入學方式主要是在給與城鄉高中平等之機會,基於平等原則,無針對學校規模大小,符合申請資格者,全國各高中皆可推薦保送一名。


Q2:推薦保送學生的資格需符合哪些標準?

A:本校規劃兩項學業標準一為在校成績,另一為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學生在校成績(至高二全年,共四學期)排名在全年級(或類組)5%以內者,德行每學期成績必須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1)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需達二頂三前,為任兩科達到該科成績之頂標,另三科達到該科之前標,即可向各高中申請推薦保送資格。各校符合上述標準的學生可能超過一名。因此請各高中訂定遴選辦法及評分準則;如可考量全年級成績排名、全校性課外活動幹部、校內外各項競賽得奬、其他優良獎(如校隊、服務、公益、社區工作)等作為推薦依據。

1:學生在校成績和推薦保送高中須為同一高中。


Q3:推薦保送學生的審核程序為何?

A: 學生先將自己在校成績單及各高中訂定遴選辦法及評分準則所需資料一同送至各高中之甄審委員會內審查(2),至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出爐後,再由各高中將先前已申請推薦保送的學生名單併其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審查後,由各高中決定推薦保送一名,獲推薦保送學生可填寫本校23個學系班組為志願,最後即由各高中以通訊推薦方式於96227日至35日內,將學生資料及志願寄送至本校,本校依學測總級分高低及學生志願進行分發。

2:建議各高中可與大學甄選入學學校推薦作業一同進行


Q4:推薦保送之推薦各時程及作業內容為何?

A: 10月初本校將公告簡章,各中高對該校考生公告校內甄審作業辦法及接受學生申請,即可產開遴選貴校學生之作業,為節省各校作業流程,建議各高中可於11月份與大學甄選入學學校推薦作業一併進行; 2月底學測成績一公佈後,本校採通訊推薦作業,各高中將先前已申請推薦保送的學生名單併其學測成績審查後,由各高中決定推薦保送一名至本校,由各高中將獲推薦保送學生之資料、志願及寄送貴校所甄審之推薦資料至本校(推薦保送及志願請同時傳真至本校招生組)。預計39日前分發放榜。31216獲推薦保送生須完成報到手續。


Q5:獲推薦保送生除繳交學測成績、在校成績單外,還需送審查資料或至清大參加面試或筆試嗎?

A: 獲推薦保送學生已是由各高中推薦之優秀學生,毋需再參加任何面試或筆試,增加學生來回奔波路程,只需由各高中寄送簡章中所規定應繳之推薦資料至本校即可。


Q6:獲推薦保送生是保送至清大那一系?可讓推薦保送生自由選擇嗎?

A: 獲推薦保送學生可自行填寫本校各系23個學系班組為志願,本校依其學測總成績高低及志願序分發,按各系配額進行分發。


Q7:獲推薦保送生於分發放榜後,可否參加甄選入學或是考試分發入學嗎?

A: 獲推薦保送學生於分發放榜後須書面報到或放棄,書面格式請於本校網站下載,自願放棄聲明書須經監護人、高中教務處(或甄審委員會)核章後,以掛號寄至本校,始可參加考試分發入學,違者經本校查證後,將取消推薦保送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