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上、下學期)赴藝術大學等共7校交流相關說明:
一、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各校選送名額請參考推廣教育中心網頁。
二、北藝大部分,已於2016年3月簽訂新協議,名額改為每學期互惠生5名,自費生5名。甄選時將優先選派每學期互惠生5名,未獲互惠資格同學,如勾選「願意自費前往」,再以自費生身份派出。自費生除繳交本校學雜費外,需另依規定繳交北藝大學分費等相關費用,敬請提醒同學留意。
三、政治大學自111學年起改為台聯大全時選讀申請,該校不列入本案國內交流申請。
四、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五、相關資訊:http://exten.site.nthu.edu.tw/p/412-1213-7317.php?Lang=zh-tw
六、本案聯絡人:推廣教育中心宋小姐,分機:35137,E-MAIL:mysung@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