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113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受理申請(敬請於11月12日中午前備齊申請文件送研發處)
詳細申請資訊請參考本校研發處網頁公告:https://rd.nthu.edu.tw/News-3796.html
說明:
A.補助參加之國際競賽,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以平均在十國以上為原則。非屬國際性競賽、與高等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等之國際性競賽,不在補助範圍。
B.設計類補助之國際競賽種類以本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定者為限,學校申請不限案數,同一作品不得超過二人,並以一次為限。
A.具學術、技藝優良表現:學生個人或團體最近二年內在國內外學術、技藝能競賽有優異名次或事蹟表現。
B.經國內賽選拔:學生個人或團體參加全國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獲優異名次。
A. 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一萬八千元。
B. 美洲、大洋洲及非洲地區每人新臺幣五萬元。
C. 歐洲地區每人新臺幣六萬元。
A.申請查核表(學生簽章要簽名) 1份
B.申請表_貳、分案表(學生簽章要簽名) 各一式5份
C.佐證資料:符合補助對象及條件之證明及相關文件影本。
D.校內配合款同意書(一份)_系所單位主管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