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生】114學年度上學期(2025秋)赴陸港澳學期交換申請資訊

114學年度上學期(2025)赴陸港澳學期交換即日起開放申請,資訊如下: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1. 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惟相關限制條件以本校與姐妹校規定為準。
  2. 前兩學期(112+113上)學業平均成績(GPA)達3.2()以上,或名次全班前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3. 申請交流期限為一學期。

二、申請期程

即日起開放申請,科管院學士班收件截止日:2025210日中午12點前

三、相關申請文件、流程及各校交流名額,請參閱全球處網站公告: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80587,r895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