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依「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甄選辦法」及「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獎學金甄選辦法」辦理。
二、科管院學士班收件日期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7日下午4:00前,備齊申請文件繳交至科管院學士班辦公室(台積館532室)
三、交換學生申請資格
**不接受列表以外其他語言檢定成績,包含Duolingo English Test、全民英檢等。(此語言檢定標準為校內標準,若國外姐妹校標準要求更高,需達國外姐妹校標準方可進行申請及選填志願。)
四、交換生獎學金資訊
(一)出國交換生獎學金
(二)獎學金類別及金額
(1) 新南向國家及中南美洲國家:新南向國家包含:印尼、越南、汶萊、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不含新加坡);中南美洲國家包含:阿根廷、巴西、智利、哥斯大黎加、秘魯、墨西哥、厄瓜多爾。每名學生補助NT$30,000/月,最多補5個月。
(2) 以色列、土耳其、俄羅斯、蒙古、南非:每名學生補助NT$25,000/月,最多補助5個月。
(3) 補助月數及名額將依審查委員會決議辦理。
(三)獎學金名額有限(申請資格請詳閱獎學金辦法,不符資格者請勿勾選獎學金選項),建議同學選填志願以未獲補助之情況考量選填學校及交換期程;若未獲獎學金仍有意前往交換,請務必複選線上系統和申請文件之「若未獲獎學金願意自費」選項,不願意自費者無須勾選自費選項。
五、申請文件說明
**配合校內成績排名作業時程及線上申請系統開放,申請者一律於9月22日至10月7日期間再繳交申請文件至所屬系所(依各系所自訂收件截止日)
• 中文歷年成績單:研究所一年級新生需繳交前一學位之成績單(含畢業排名)。
• 語言能力證明依「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外語能力標準表」為準。若已參加檢定考試但尚未收到正式成績單,可先行列印網路成績暫代正式成績單。正式成績單影本,須於公告通過名單後之指定期限內補繳。
• 南大校區同學請將百分制成績換算為等級制,可參考教務處註冊組的換算對照表(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
選填志願說明:國立清華大學全球事務處網站所提供的「海外交換計畫姊妹校列表」僅供參考,實際接收情形仍須依據姊妹校當學期規範為準。因此,請務必查詢姊妹校國際事務處的交換計畫網頁,確認自身是否符合該校的語言及學業成績標準。同時,根據自身的專業背景(科系),選擇適合的學程或計畫,以避免在提名後於姊妹校審查階段被拒絕。一般而言,英語授課課程須具備達 B2以上的英語能力;若修習當地語言授課課程,則建議具備以下語言能力:日語N2(絕大多數學校)、德語B1(部分學校)、法語B1 以上。
六、申請方式
• 第一階段 - 送申請資料
• 第二階段 - 志願選填
收到院排序通知後,第一次志願選填,於114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下午4:00前,再次登入【出國交換生甄試報名系統】,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最多可填寫 10 所志願)並按「送出」(無需印出紙本)。第二次志願選填,將於11月中旬寄信通知同學。
七、校內甄選審查標準及分發志願原則
• 審查標準:審查共分為系所審查、院級審查及校級審查,共三階段。審查委員將依據申請者的申請資料、學業成績等進行評比。
• 志願分發標準:
八、相關說明、文件下載、常見問題請至以下網址詳閱
https://oga.site.nthu.edu.tw/p/412-1524-18680.php?Lang=zh-tw
九、交換學校申請資格與名額,請參考本處網頁交換計劃>海外交換計劃(去訪)>【海外交換計畫姊妹校列表】
https://oga.site.nthu.edu.tw/p/412-1524-18680.php?Lang=zh-tw
若秋季班名額或春季班名額為”0”或空白,表示無交換名額,各校申請門檻資訊請參閱各國外學校網站資訊。
十、其他注意事項
• 本計畫採三階段審查(系所、學院、校級),各階段均由審查委員嚴格把關,最終公告通過名單及志願分發結果。若學生對結果提出異議,影響他人權益或校方作業,本處有權取消其交換資格。
• 本次甄選之出國交換期間為:
2026年秋季班
2027年春季班
2026秋季班至 2027 春季班。
• 本計畫僅為校內甄選,通過後學生將獲得本校提名至志願姊妹校之資格,並確認是否可獲獎學金補助。然而,無法保證最終取得國外學校的正式入學許可。學生須於本校全球事務處全球學術合作組承辦人完成提名後,依姊妹校要求提交相關審查文件並待姊妹校完成審查及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方能確認交換資格。換言之,以「提名」為分界:提名前為本校審查階段,提名後則進入姊妹校審查階段。獲本校交換資格並不代表已獲姊妹校入學許可,姐妹校審查結果由該校決定。為此,請學生依主要相關專業領域審慎選填志願,並留意以下事項:
• 校內甄選通過後之作業。請通過校內甄選的學生至「海外交換計畫(去訪)」網頁下載專區下載下列文件:《交換學生同意聲明書》、《家長擔保同意書》及《獎學金切結書》(僅限獲獎學金者),填寫後於公告時間內繳交至全球學術合作組。如通過後欲放棄交換資格,請填寫 《放棄資格切結書》 並繳交。
• 學期時程與畢業規劃提醒。國外學校學期與本校時程可能不盡相同(例如:日本秋季班於10月開學,交換一學年的學生約於隔年8月底返國,而大多數姊妹校成績單最快於9月中旬後提供)。應屆畢業生可能因需完成本校相關規定,並配合姊妹校成績公布時程,而面臨畢業延後之情形,此屬正常狀況。請學生務必確認姊妹校學期時程與自身未來規劃(如升學、畢業、就業)是否有所衝突,並審慎規劃相關事宜。碩士班同學應特別留意口試資格保留期限,詳情請參考註冊組「碩士生離校相關規定」。
• 因應疫情發展,各國政府或姊妹校可能調整相關政策,如:臨時取消或終止2026秋季班與2027春季班交換計畫、改採線上授課等。上述皆屬疫情下常見情況,衍生之費用(如機票、簽證費等)需由學生自行負擔。故建議學生除規劃2026秋2027春出國交換計畫外,亦應同時準備其他備案(如升學、畢業、學分修滿等)。此外,若學生因交換身分延畢,而交換原因消失(如計畫取消),該學期即須辦理畢業,無法再延後交換期程。
• 相關問題可參考本計畫之【常見問題】,若仍有疑問欲當面詢問者請務必提前來信與承辦人確認討論時間。
本校海外姊妹校交換計畫業務承辦人及聯絡訊:
全球事務處全球學術合作組姜沛晴(E-mail:pcchiang@mx.nthu.edu.tw電話:+886-3-571-5131, ext.3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