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選送101學年度下學期(102.2~102.6)赴大陸學期交換生案開始申請

有關本校選送101學年度下學期(102年2月-102年6月)赴大陸學期交換生案,依教育部規定自本學期開始已可抵免學分。另外,交流期間每人可獲獎學金補助(1~2萬元,視每年捐款情況調整)。因大陸高校此次審查作業時間提前,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9月21日(五)截止,由於需經系上初審,請於9月12日前將資料送至系辦,申請表格與辦法請詳附件,也可參考教務處網頁: http://exten.web.nthu.edu.tw/files/11-1154-4714.php
如有任何問題可以與系辦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