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告】104學年度第2學期赴大陸港澳地區學期交換生申請公告

104學年度第2學期(1052月-1056月)本校赴大陸港澳地區學期交換生申請公告

一、申請資格:

1.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請注意部分交流學校僅受理大學部學生申請,各校名額與申請條件請參見全球處網頁:

  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353&m=m115&mm=mm117&tc=7&lang=big5#1 

 〈路徑:全球事務處→兩岸交流→學期交換→本校去訪。〉

2.申請者成績需前一學年平均GPA3.4(含)以上(百分制80分),或全班前(含)2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交流時間以一學期為限。

二、應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學習計畫書

3.歷年成績單1

4.推薦信1封(例如系主任、導師或指導教授等)。

三、申請日期:

即日起開始申請,欲申請的本班同學請於10491日(二)17:00繳交申請文件至科管院學士班系辦公室(台積館532室),系上將先進行初審。

四、全球處辦理複審會議後將公佈錄取名單,請學生依陸港澳各校所需文件於通知期限內繳交至本處,由本處統一寄給陸港澳交流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