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告】2016年「兩岸暑期學術交流活動」申請資訊

2016兩岸暑期學術交流申請公告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凡於本校就讀之大二與大三學生(不含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提出申請:

1. 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40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20%者。

2. 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00以上,或名次於全班前40%,社團活動表現優異,經學生事務處推薦者。

二、報名應繳文件:

請依序排列,各頁下方中央位置需加註頁碼,11份,於左上角以長尾夾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1. 申請表

2. 成績證明(須填寫平均成績與名次-班排和系排都要)

3. 自傳及研習計畫書(A4紙不超過3頁,如有課外活動或特殊表現可一併陳述)

4. 本校專任老師推薦函一封(導師、系主任或授課老師均可);此外,若仍須另採學務處推薦資格者,必須由學務長、副學務長、課指組組長其中一人署名推薦信,才符合申請資格認定

5. 監護人具結同意函(請另頁-如範例,表示同意子女參加本活動並簽章)

三、申請流程

1. 初審:申請者於321日中午12:00,備妥申請資料繳交至科管院學士班系辦公室(台積館532)

2. 複審:各學系完成初審後,請於325()中午前將推薦名單與申請資料送全球事務處國學組高小姐彙整,以進行複審

四、參考網址:http://oga.nthu.edu.tw/news.php?id=933&lang=big5

◎    本交流活動說明會將於10532(星期三)晚上18:30於旺宏館243室舉行,請同學踴躍參加。報名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auGee0Jma6m6T13RIRj5CUiIjlao3_QtnO0T0BD-i8k/view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