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生】2021秋2022春--校級出國交換計畫(不含陸港澳)申請資訊
2021秋2022春校級出國交換計畫申請資訊如下:
一、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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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與資格(不符資格者無法提出申請):本校大二以上在學學生可提出申請(不含在職專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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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8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以上,或名次全班前5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108學年度下學期排名預計於109年9月開學第三週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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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交流期限為2021秋季班一學期、2022春季班一學期或2021秋季班至2022年春季班一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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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備符合校內規定之2年內(2018年10月以後)外語能力檢定成績,詳細語言能力請參考本處網頁說明(不接受TOEIC或GEPT, 不接受補件)。*南大校區同學請將百分制成績換算成等級制,可參考教務處註冊組換算對照表。(http://registra.web.nthu.edu.tw/files/13-1086-53644.php)
二、 交換生獎學金申請資格:
1. 出國交換生獎學金:限本校在學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08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4以上,或名次全班前20% (取前兩學期名次之平均)。
A類:一般類別
B類:特定國家類別(至多補助5個月獎學金,依國家地區每月補助額度而異)
(1)新南向國家-印尼、越南、汶萊、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不含新加坡)
(2)中南美洲國家-智利、阿根廷、巴西、哥斯大黎加、墨西哥、祕魯
(3)以色列、土耳其、俄羅斯、蒙古
三、 申請文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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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系統申請:登入系統,按照系統步驟填寫出國交換生申請表(9月30日9點開放線上系統,10月7日下午4點關閉系統,系統主要填寫個人基本申請資料及選填志願,填寫完成後列印紙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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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2022春出國交換生申請表格(置於本處網頁清華學生>海外姊妹校交換生>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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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成績單正本:大學部須含班或系排名。碩一為大學部歷年成績單,博一生為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成績須包含108下學期在校成績,建議於109年9月開學第3週後申請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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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中文即可,選填2間學校需填寫2間修課計畫,選填10間須填寫10間修課計畫,同時須確認各間志願之交換期程,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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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以內之有效語言能力證明。(2018年10月1日後之語言能力證明,此為必備資料,缺件視為無效申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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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正反面(外籍生/僑生為護照、陸生為入台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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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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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一封。(不限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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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審資料。
三、申請程序
2020年9月30日上午9點~10月7日下午4點登入全球處的線上申請系統填寫資料及志願序,並列印申請文件於10月7日下午4點前送至科管院學士班系辦。
四、相關資訊請參考全球處網頁公告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