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留學-專案擴增留學計畫
ㄧ、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國內大學校院清寒優秀學生參加由學校安排之海外研修課程,增進其國際洗禮機會,擴展國際視野,特訂定本計劃簡章。
二、研修領域:分為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科學及工程與生醫科技三大領域,並首全學校自行衡酌發展特色及國家長期發展人力資源需求,自行擇定重點學門。
三、申請人資格:
1.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
2.持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或家庭經濟境遇特殊,能提出相關證明且經學校認定之清寒優秀學生。
3.申請當學期需為註冊於薦送學校之在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為國外研修完必須返回薦送學校並取得學位,其於國外修讀學分須為薦送學校採認。
4.在校學業成績優異(以美系所前百分之三時為原則),或在專業領域有研就著作或具體獲獎事蹟者。
5.獲本計畫補助經費之出國人員,不得同時或重複領取政府其他留學獎學金。
6.符合薦送學校自訂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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