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生】111學年度下學期(2023春)赴陸港澳學期交換申請資訊
111學年度下學期(2023春)赴陸港澳學期交換申請即日起開放申請,有意願申請交換的同學請詳閱以下資訊:
一、申請需知:
申請需繳交紙本資料及完成線上申請,相關申請表及各校交流名額,請洽全球處網站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31649,r8945.php?Lang=zh-tw
(一) 申請對象與資格:
- 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
- 前一學年(前兩學期-110上及110下)學業平均成績(GPA)達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
- 申請交流期限以一學期為原則。
※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
(二)申請資料
1.申請表(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2.學習計畫(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3.歷年成績單(大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
4.教授推薦信
5.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四) 報名流程:
※ 學生端申請流程圖請由此連結:https://oga.site.nthu.edu.tw/var/file/524/1524/img/4415/flowchart_applicants.pdf
- 下載紙本表格並及備妥相關附件,申請表及學習計畫紙本表格請下載附件。
- 送交系所資料前,請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part 1. (連結)。未填入線上申請資料將視同申請件未全。
- 將填好紙本表格連同相關附件送交系所審查,由系所辦理初審後送所屬學院。
- 為使學生更方便評估志願校排序填寫,本次將由各學院逕行通知學生院總排序順位,申請學生須於2022年9月12日中午12點前至線上表單part 2. (連結)填寫交換學校志願序,未完成者將影響後續審查資格。
(五)因應COVID-19疫情,是否可如期交換,以姊妹校因疫情發展的相對應的政策而決定。
二、科管院學士班收件截止日: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下午5點前。
*本次2023春北京清華大學已無交換名額,請勿選填,以免成為無效志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