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生】114學年度下學期(2026春)赴陸港澳學期交換申請資訊
114學年度下學期(2026春)赴陸港澳學期交換即日起開放申請,資訊如下:
※根據「國立清華大學選送赴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學期交換生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 本校在學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惟相關限制條件以本校與姐妹校規定為準。
- 前兩學期(113學年上+113學年下)學業平均成績(GPA)達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若有休學情形請參照作業要點辦理。
- 申請交流期限為一學期。
二、申請期程
即日起開放申請,科管院學士班收件截止日:2025年8月11日中午12點前
三、相關申請文件、流程及各校交流名額,請參閱全球處網站公告:
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91740,r895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