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生】2027春季-科管院院級出國交換暨出國交換補助申請資訊
即日起開放「2027春季科管院院級出國交換生甄選暨出國交換補助申請」申請
科管院學士班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26年9月8日17:00截止
請本班有意願的同學備齊申請資料送至本班辦公室(台積館532室)進行初審。
一、出國交換申請資格
科管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碩/博士班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出國期間必須保有清大學籍,已達畢業資格者須最遲於原應畢業日期前1個月完成延畢申請,休學者請勿申請。
二、交換補助申請資格
科管院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碩/博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全職學生。(大二、碩一/博一學生僅得申請交換資格,無法申請本院補助)。
三、費用
學生出國期間應繳交清大學費,免付交換校之學費,惟住宿費、書籍費、交通費、保險費及其他生活雜費應由學生自行負擔。
四、申請應繳交資料
- 出國交換暨補助申請表 (須含申請人簽章、導師/指導教授推薦意見及簽名)。
- 交換生同意聲明書 (須由申請人親筆簽名)。
- 家長通知書(須由家長/法定監護人親筆簽名,如勾選申請補助者為必備文件)。
- 家長擔保同意書(須由家長/法定監護人親筆簽名,如勾選申請補助者為必備文件)。
- 出國交換補助切結書(須由申請人親筆簽名,如勾選申請補助者為必備文件)。
- 交換修課計畫/讀書計畫(以英文撰寫,格式請見附件)。
-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印於同一頁A4內)。
- 英文語文能力證明:具備TOEFL iBT79(不接受My Best Score)/IELTS6.0 (Academic)等以上條件或其他外語能力,如日語、法語、西班牙語、德語等(不接受TOEIC或GEPT),依各申請校的要求。
- 歷年英文成績單正本 (申請補助者前一學年(前兩學期)總平均 GPA 達 3.40(含)以上,或名次在全班/全系前 20%)。
- 校級出國交換獲選證明(僅限B類校級交換生需檢附)。
五、詳細公告內容與相關附件表格,請至科管院國際事務辦公室官網最新消息查詢與下載。


